本标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对GB/T 9704-1988进行修订。本标准相对GB/T 9704-1988作如下修订: (1)将原标准名称《国家机关公文格式》改为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》; (2)删去原标准中的引言部分; (3)删去原标准中与公文格式规定无关的一些叙述性解释; (4)对公文用纸的幅面尺寸作了较大调整,将国际标准A4型纸作为用纸纸型;删去国内16开型纸张的相应说明; (5)对公文用纸的页边尺寸作了较大的调整; (6)不设各标识域,而按公文眉首、主体和版记三部分各要素的顺序依次进行说明; (7)增加了公文用纸的主要技术指标; (8)增加了印刷和装订要求; (9)增加了每页正文行数和每行字数以及各种要素标识的字体和字号; (10)增加了主要公文式样。 本标准中所用公文用语与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》中的用语一致。 本标准为第一次修订。 本标准由国务院办公厅提出。 本标准起草单位:中国标准研究中心、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孟辛卯、房 庆、李志祥、刘碧松、范一乔、张荣静、李颖。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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